新区城雕设施日常维护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4
项目名称: 新区城雕设施日常维护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1237200元 ( 国库资金:12372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2372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新区城雕设施日常维护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37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对浦东新区区管33组城市雕塑设施开展日常维护工作,按照管理制度要求每周进行设施巡查、每月进行设施养护,包括检查、清洁、维护等工作;对浦东新区范围内社会类1023组城雕设施开展巡视检查工作。 本项目预算金额1,237,2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新区城雕设施日常维护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交付地址:浦东新区。 服务期:本项目采用招一续一再续一的方式,合同逐年签订,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第一年服务期暂定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采购预算金额:1,237,200.00元(国库资金:1,237,20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采用招一续一再续一的方式,合同逐年签订,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第一年服务期暂定自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符合《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试点地区政府采购改革的指导意见》(沪财采〔2024〕12号)第17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