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河道智慧化管护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南平市延平区水利局 委托, 对[350702]XYZ[GK]2025001、延平区河道智慧化管护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延平区河道智慧化管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0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2]XYZ[GK]2025001
项目名称:延平区河道智慧化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采购包1(延平区河道智慧化管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3,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为2年,若上级(含县级政府)政策性调整,本合同自行解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允许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上述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另投标人非分支机构的,则本条款默认通过。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提供上级公司的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无。(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节能产品: 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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