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中心医院医疗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菏泽市牡丹区中心医院医疗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菏泽市牡丹区中心医院医疗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平台:10000/PortalQDManage/)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2-1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2000005
采购项目名称: 菏泽市牡丹区中心医院医疗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9000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2000000.00 元, 第 二 包 33000000.00 元, 第 三 包 250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包号:A;标的名称:CT 等设备;数量:1批;本包预算金额:3200万元; 包号:B;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等设备;数量:1批;本包预算金额:3300万元; 包号:C;标的名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等设备;数量:1批;本包预算金额:25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接甲方通知后__90__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投标人竞报最快交货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国产医疗器械的须提供:①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按照医疗器械分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②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按照医疗器械分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③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号)的规定,按照医疗器械分类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其附录); 3.2 本项目要求提供而未提供医疗器械相关资料的,需要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证明材料。 3.3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提供菏泽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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