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含山段)(第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一、招标编号: 皖 E0-21-2025-0032
二、项目名称: 安徽省滁河防洪治理工程(含山段)(第二次)
三、项目实施地点: 马鞍山市含山县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 含山县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 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昭关西路 33 号
六、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 、项目概况:(一)四级堤防及蓄滞洪区工程。( 1 )新建再安圩蓄滞洪区堤防 5.95km ,硬护坡 1.40km ,护岸 0.32km ;( 2 )新建相城 - 含山东圩蓄滞洪区堤防 3.40km ,硬护坡 3.40km ,护岸 0.10km ;( 3 )加固含山联圩导流沟左岸堤防 2.926km ,包括堤身加培、充填灌浆、白蚁防治、砼路面及填塘;( 4 )导流河(横河)左岸堤防铺设砼路面 1.859km ;( 5 )相城圩滁河干流侧堤防管涌险情治理,铺设砼路面 2.335km ;( 6 )含山联圩干流堤防增设防浪墙 2.40km ;( 7 )导流河(横河)左岸增设防浪墙 2.013km 。(二)进退洪闸工程。新建再安圩蓄滞洪区进退洪闸、相城 - 含山联圩进退洪闸。(三)穿堤涵闸工程。( 1 )再安圩蓄滞洪区堤防新建穿堤涵闸 4 座;( 2 )相城 - 含山联圩蓄滞洪区堤防新建穿堤涵闸 2 座;( 3 )含山联圩导流沟拆除重建穿堤涵闸 2 座,加固接长穿堤涵闸 4 座。(四)泵站工程。(单站最大总装机容量 660KW )( 1 )夏桥排涝站拆除重建;( 2 )柴湾排灌站更新改造。(五)管理用房。新建蓄滞洪区堤防、进退洪闸管理用房 165 平方米。(六)河道整治工程。滁河干流 CH50+819-CH56+921 范围河道疏挖 6.102km 。(七)桥梁工程。拆除重建含山联圩导流沟上刘村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皖发改农经( 2023 ) 519 号),项目统一代码: 2211-340000-04-01-416527 。
3 、投资规模:本工程审核投资为 288847.15万 元。
4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5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 191619499.24 元。
八、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3 月 20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3 月 19 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注:( 1 )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 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 , 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 2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4 、是否接受联合体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2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 - “邀请提醒” - “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 4 )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 1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3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 1 )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 2 )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 -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 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
7 、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 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 1 )“类似项目”指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施工业绩:
① 单份合同金额为 10000 万元以上(含 10000 万元);
②合同内容包含水利堤防加固工程或河道治理内容。
( 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 3 ) 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 认可 。
( 4 )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8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 、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技术条款、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十二、标段数: 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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