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青海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车辆)二次标段一
青海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青海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车辆)二次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青海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车辆)二次招标人为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青海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车辆)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矿山东路二号
(2) 招标内容:标段一:指挥车、运兵车; 标段三:5吨四驱越野叉车、随车起重运输车,装备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5147001001
标段名称: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青海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项目(车辆)二次标段一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指挥车、运兵车
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矿山东路二号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青海队
交货期:120.0天
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上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5147001001、E6301000076055147001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2(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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