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城乡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项目
山东
河口区城乡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口区城乡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202502008
项目名称: 河口区城乡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村清洁取暖“气代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共3个分包,总预算金额为3040万元
最高限价:A包:1570.92万元;B包:754.68万元;C包:714.4万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分包,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