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西区(二期)室外智能化工程
甘肃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西区(二期)室外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安置小区西区(二期)室外智能化工程 已由 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兰经开经发〔2018]7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 及 自筹 ,招标人为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堡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1 . 建设地点: 兰州市安宁区 B 5 34#路以东、T511#路以南、S513#以北
2 . 工程规模: 室外监控、高空抛物、各单体之间的监控系统连通(监控室的深化设计)、停车场管理系统等 。
3 .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3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6 月 07 日
计划总工期: 90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4.投资总额: 233.412123 万 元 。
5 .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6 . 资金来源 : 国家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 及 自筹
7.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智能化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
( 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2)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
( 3)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4)投标人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少于1人 (安全生产负责人和拟派项目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资料员 1人、材料员1 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有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社会信誉(须提供 2021 年度-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 2022年01月01日至今)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7.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投标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 5 年 02 月 11 日(北京时间)至 202 5 年 02 月 16 日(北京时间)
2.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3 10: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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