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8#楼幕窗材料采购项目
河南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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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8#楼幕窗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YYXM-2025-02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防爆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8#楼幕窗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2.9 万元,招标人为南阳高新区沣源市政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防爆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8#楼幕窗材料采购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防爆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8#楼幕窗材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防爆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8#楼幕窗材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从“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提供的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查询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8 17:00附件下载
防爆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8#楼幕窗材料采购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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