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吕四港环抱式港池西港区码头配套电力接入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江苏
启东吕四港环抱式港池西港区码头配套电力接入工程勘察设计 ( 第二次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启东吕四港环抱式港池西港区码头配套电力接入工程 已批准建设 。 项目业主为 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建设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决定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1) 建设 地点: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
( 2) 建设 规模: 电压等级 110kV, 新建 线路土建工程包含架空土建、电缆土建。架空土建包括杆塔基础及接地等;电缆土建包括电缆排管、电缆拉管、电缆沟井及接地等。 项目总投资 约 5 00 0 万元,设计费约 188 万元。
( 3)设计周期: 90 日历天,其中:
①初步设计:60日历天。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时间 : 合同签订且接入系统方案评审通过之日后 30 日历天 内完成 ; 勘察报告及初步 设计 文件提交时间 : 可研批复后 30日历天内完成并报相关电网部门;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取得相关电网部门出具的同意初步设计的相关文件。
②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勘察报告及施工图提交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且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提交成果文件,并按相关电网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 4) 质量标准 : 合格,提交的勘察(含工程测量)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勘察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电力行业有关现行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确保通过相关电网部门审查。
2.2 招标范围
启东吕四港环抱式港池西港区码头配套电力接入工程 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 初步 设计、施工图设计 及审图 、概算编制及施工阶段跟踪服务。
①勘察: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
②初步设计阶段: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牵头办理初步设计的报批、报审工作,参加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初步勘察工作,必要的测量等工作。
③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初步设计文件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审,牵头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施工图审查回复,必要的测量、控制点布设等工作。
④施工配合阶段:包括勘察、设计技术交底,参加施工图会审,设计代表的驻场服务,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现场技术指导,必要的补勘、设计变更或补充,参加工地例会、专题评审会等,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参加工程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⑤其它服务:招标人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证照所需的配合服务,施工、监理等招标采购时的配合服务,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招标人所需的涉及本项目的其它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 资质类别和等级: 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本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工程设计资质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2家。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输变电)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ü 投标人 o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 人 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高压线路工程( 110kV及以上 ) 设计业绩 。
ü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
ü 近 两 年 来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ü 近 一 年 来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 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ü 近 三 个月 来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ü 近 五年 来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推 5年 ) ,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 7)其他详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 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 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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