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厨余垃圾厌氧处理区沼气利用车间项目52米塔架式双层不锈钢烟囱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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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厨余垃圾厌氧处理区沼气利用车间项目52 米塔架式双层不锈钢烟囱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AA2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海淀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厨余垃圾厌氧处理区沼气利用车间项目52米塔架式双层不锈钢烟囱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绿海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
2.2工程规模:货物名称:塔架式钢制烟囱;高度:52M;塔架式钢烟囱:筒体出口口径 $\mathsf{D N400m m}$ ,塔架下端基础边长 $5500\mathsf{m m}^{*}5500\mathsf{m m}$ ,变径上端边长2000mm*2000mm ;数量:筒体 2 套、塔架 1 套及 2 套口径 DN400 水平管道(烟囱到锅炉 房外侧,发包方提供锅炉和水平管道连接数据,以实际长度为主)。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以招标人通知时间始,总工期4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塔架式烟囱1座(其中筒体2套、塔架1套)及2套口径DN400水平管道(烟囱到锅炉房外侧,发包方提供锅炉和水平管道连接数据,长度以实际长度为准),还包括所提供的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附件《技术协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厨余垃圾厌氧处理区沼气利用车间项目52米塔架式双层不锈钢烟囱工程【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证书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 100 万元的不锈钢烟囱施工类相关业绩。证明材 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尾页、签字盖章页、关键内容页、金额页,证明材料须能够证明上述内容全部指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职业资格,同时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截止前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记录名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从名单内移出的除外,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须提供网站截图);
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承诺书)。
3.6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6附件下载
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厨余垃圾厌氧处理区沼气利用车间项目52米塔架式双层不锈钢烟囱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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