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工业园一期永定河路8-10-1号厂房招租(重招)交易公告
浙江
1. 招租 条件
本项目名称 霞浦工业园一期永定河路 8-10-1号厂房招租 (重招)项目,招租人为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租,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2 . 招租 内容 、招租期限 :
| 内容 | 项目规模 | 租赁期限 | 租金起底价 | 物业费 | 招租要求 |
|---|---|---|---|---|---|
| 霞浦工业园一期永定河路8-10-1号厂房招租 | 厂房位置:霞浦街道 永定河路8-10-1号 ; 建筑面积: 1080.33 平方米。 | 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2025年12月31日 | 月租金: 30 元/月/ 平方米。 | 1.5元/月/ 平方米 | 详见 招租 文件 |
3 . 意向 承租 人资格要求 :
3.1基本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承租 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活动。
3.3特定条件:
(1) 承租人须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及相关产业或汽配业 。
( 2)承租 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承租 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 评审 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公示期间对承租人进行事后查询。承租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承租 人将依法取消其承租资格)。
4.招租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 承租 者,请于 202 5 年 02 月 14 日 09 时00分 至 202 5 年 02 月 19 日16时00分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派委托代理人到 (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 1069号数字科技园区C座211室)领取招租文件,或通过向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542450690 ** )发送相应资料(彩色扫描件)领取招租文件。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代理机构单位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宁波北仑新大路支行
账 号: 354558330796
户 名:
4 .3承租人领取招租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
(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 3 ) 付款凭证 。
5.承租文件的递交
5.1承租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 北仑区大碶灵江路366号门户大楼1 509 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本次招租 接受联合体参加承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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