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应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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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
一、招标条件
本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应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00145万元, 招标人为灌南县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应服务项目编号:HRGJ20250213001 供餐具体人数以中标单位与各学校最终签订合同确定人数为准。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每天(包含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期间等临时活动用餐)为灌南县实验小学用餐师生提供午餐送餐定点服务,在校生约3400人,具体供餐人数以家长自愿购买人数为准。用餐标准及餐费若需调整,由中标单位与学校膳食管理家长委会、家长志愿者协商决定。每餐定价包含固定菜价及配送和服务费用,实际费用按餐标及实际用餐份数结算,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预算金额:固定餐费14.5元/份。本项目采用固定报价,投标报价不响应预算金额的视为无 效投标人,且价格不作为评审因素。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应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应服务:
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第(2)、(3)项符合要求的可以提交《财务状况 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加工配餐用水必须符合GB5749-202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如中标后,发现违约,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接受处罚。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承诺(格式自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1日17时3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灌南县实验小学新民路校区校园餐集中供应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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