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黑龙江
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 QZ0100G25011
招标编号: HTCL-ZB- 252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 已经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项目代码: -04-01-355821 , 项目业主为 哈尔滨香坊粮食 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哈尔滨香坊粮食物流中 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九道街 10 号
2.3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 221295.25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 12.1 万平方米。建设自动立体仓储、控温仓储、智慧云仓等现代仓储设施,配套建设场区相关基础设施工程及应用现代数智化信息技术和先进设施设备 。
2.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交接、维护、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
2.5 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 哈尔滨市粮食物流核心枢纽及平急两用应急保障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包含本工程全过程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等 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
2.6.1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
包括项目报批报建(前期报建涉及的相关的环评、能评、抗震、防雷、职业健康、社会风险评价、 规划调规、控详 、俢详编制及手续办理等相关评价编制、评审并获得批复)、勘察管理、设计管理( BIM 软件管理)、监理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组织协调管理、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绿色施工管理、数字化项目管理平台、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包括编制必要的相关消防、人防、节能、质量、安全等验收报告)、收尾管理、信息管理及编制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检测报告(如桩基础检测等)。
2.6. 2 工程勘察: 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竣工复测等相关工作内容 ;
2.6. 3 工程监理: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审计的监理、服务工作。全过程服务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2.6. 4 招标代理 :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招标代理方面工作。
2.6. 5 工程造价咨询: 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工程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管理,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费用动态监控,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财务审计的配合工作等相关技术服务 。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8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 29,480,720.00 元 ( 不含招标代理费 ) ,其中,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最高投标限价为 16,252,720.00 元,工程勘察最高投标限价为 1,792,640.00 元,工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为 6,685,280.00 元, 工程造价咨询最高投标限价 为 4,750,080.0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
( 2 )勘察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
( 3 )监理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及 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4 ) 招标代理 资质: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5 ) 工程造价咨询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1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与其承担的责任、义务。
3.2. 2 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 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由项目管理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兼任 ,并具备相应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2 项目管理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 职称 证书, 项目管理负责人 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3 工程 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4 工程监理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 )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5 招标代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招标代理负责人具 有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招标代理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 6 工程造价咨询 负责人:投标人拟派 工程造价咨询 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 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 2024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4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的要求(工业厂房建筑及仓储类建筑),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5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及招标代理负责人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在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2 )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勘察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及招标代理负责人 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1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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