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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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
商公告
(招标编号:HDCGDL-QT2025-00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HDCGDL-QT2025-003。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商。4、预算金额98000000元。5、采购需求采购书写工具、纸本系列、文件管理系列、会议用品、办公生活用品等。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2、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1份,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3、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4、提供2024年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5、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度)或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1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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