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国有粮库粮食仓储物流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吉林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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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LLS-2025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国有粮库粮食仓储物流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农发改审批字【2024】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农安县国有粮库粮食仓储物流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2.2总投资额:7271.89万元;
2容.3,招设标计范成围果:文农件安满县足国政有府粮部库门粮报食批仓要储求物;流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纸设计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完成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内
2.4建设内容:场区总占地面积92231平方米,本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417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50平方米,新建粮食平房仓2栋、建消防泵房及水池1栋、新建烘干设备用房1栋,新建粮食堆场和晒场、道路及硬化、给排水和供配电等管网,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农安县万顺乡万顺村内;
2.6设计周期: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时间要求以实际委托日期为准),后续设计服务至财政评审完成后结束;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商物粮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设计业绩。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专业设计人员4人(结构专业1人、建筑专业1人、给水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textcircled{1}\textcircled{2}$ 材料: $\textcircled{1}2021$ 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textcircled{2}2024$ 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房屋建筑设计业绩
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连续至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7 16: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农安县国有粮库粮食仓储物流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