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水利局陇县范家台水电站退出设施拆除及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陇县范家台水电站退出设施拆除及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10号嘉信潮州酒店12楼121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CS-20250202
项目名称:陇县范家台水电站退出设施拆除及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范家台水电站退出设施拆除及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70,3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范家台水电站退出设施拆除及水毁道路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范家台水电站退出设施拆除及水毁道路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须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本单位身份证明;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