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4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7日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0179
2.项目名称: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46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4,6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服务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项目概况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8081/)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7日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5000179
2.项目名称: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单位:元):46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4,600,0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服务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亦视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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