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HVDC高压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
HVDC 高压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2302-340100-04-01-513457)
1.4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1.5 项目业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HVDC高压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5DFAAZ00382 / GN2024-06-10371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025DFAAZ00382 -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成都路交叉口东南(BHD-06地块),东至广西路,南至南宁路,西至徽州大道,北至成都路。
2.6 建设规模: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拟用BHD-06地块剩余约106亩土地,建成中国银行数据中心机房、金融科技研发楼、110KV变电站(含外线)、配套办公区域和配套生活区域。总建筑面积约20万?O,其中数据中心机房建筑面积约12.57万?O。
2.7 合同估算价:约8502万元。
2.8 交货期:本项目要求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启动生产、检测、包装、运输工作,且所有货物(含材料)到达指定地点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在收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投标人应在5日内将所有货物运抵项目所在城市,收到进场通知后3日内运抵施工现场,并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包括机房楼内),如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免费提供二次搬运服务。
2.9 交货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成都路交叉口东南(BHD-06地块),现场搬运到指定位置(包括机房楼内)。
2.10 招标范围:中国银行总行金融科技中心合肥园区项目HVDC高压直流电源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约152套HVDC高压直流电源系统(其中1000A约72套,1600A约80套),按照采购需求要求提供本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和调试(包含单项调试和工程联合调试),并提供技术支持及培训、验收等服务。采购范围包括设备、设备运输、现场搬运到指定位置(包括机房楼内)、二次吊装搬运就位工作。如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供货后免费提供二次搬运服务。安装、调试、测试等全过程要求厂家配代表驻场;开机、调试全过程要求原厂工程师驻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供货要求。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65725961.46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品牌(HVDC高压直流系统)具有500A及以上或120 kW 及以上 HVDC高压直流系统的供货业绩。
备注:业绩中的 HVDC高压直流系统品牌需与本次投标HVDC高压直流系统同品牌,HVDC高压直流系统品牌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变更证明,则原品牌视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一个制造商(HVDC高压直流系统)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HVDC高压直流系统)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HVDC高压直流系统)和代理商(HVDC高压直流系统)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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