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自然教育基地二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自然教育基地二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XX-CG-CS-2025007
二、项目名称: 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自然教育基地二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 51 号 3 幢华东中药公司综合楼 101 室
成交金额:壹佰壹拾玖万元整( 1190000.00 元)
评审报价:壹佰壹拾玖万元整( 1190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 96.1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自然教育基地二期项目 服务范围: 一套自然教育基地(二期)的整体设计方案;自然课堂的配套课程及户外自然课程;科普道路及基地形象标识、户外课堂的实施;“百草园”自然教育主题区的实施;自然教育师培训以及基地的通电设施配套;户外平台安全设施提升及场地垃圾清理,打造体验型自然教育基地。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时间: 150 日历天。 服务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夏华珍(组长)、叶刚、杜玖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按采购文件规定,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人民币 1785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或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祥云路 2 号,联系电话: 需解锁 ;地址: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联系方式: 需解锁 。若相关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绩溪县镇头国有林场
地址: 绩溪县长安镇镇头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