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新城区教育局西安市新城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新城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2025-SN-QC-ZC-HW-0054
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7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0天
采购包2:20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21所学校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合同包2(新城区30所学校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城区21所学校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营养早餐主要原材料面粉、大米、食用油、牛奶等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鸡蛋、肉类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新城区30所学校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营养早餐主要原材料面粉、大米、食用油、牛奶等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鸡蛋、肉类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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