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公安雁塔分局二号院修缮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安雁塔分局二号院修缮项目(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GJZC2025-CS279
项目名称:公安雁塔分局二号院修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8,159.88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安雁塔分局二号院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安雁塔分局二号院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单位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解密后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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