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实验室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CZFCG2025-01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实验室检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服务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评审前对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和“”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打印纸质版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留档保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评审活动开始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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