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批次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4] 39 73号
项目名称: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批次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95000
最高限价(元): 19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奇台县奇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批次三次-标项二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95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全科诊疗工作台、眼底照相机等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供货期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标包,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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