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桥工程施工监控与荷载试验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2-TZTY-G2025-0001
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桥工程施工监控与荷载试验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 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100万元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希望大桥跨越现状三级航道通吕运河,桥梁南侧与文河路下穿通道箱涵相接,北接通州城区,南接高新产业开发区。桥梁北引道与现状江海大道高架地面辅路连接,南引道连接至高新产业开发区现状希望大道(位于宜家及供销集团厂区门口),全长635m,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50km/h,桥梁横断面宽度为35m=2.5m(人行道)+4m(非机动车道)+3m(拱肋区)+16m(机动车道)+3m(拱肋区)+ 4m(非机动车道)+2.5m(人行道)。全桥布跨为60+120+60+33.5+1.46m(悬挑)m。其中,(60+120+60)m三跨上部结构为中承式钢结构连拱结构,边跨33.5m上部结构采用与主跨一致的钢箱梁结构,通过1.46m悬臂段与文河路下穿通道箱涵相接。
项目招标内容:①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希望大桥工程主桥进行应力、位移、线形、温度、高程、动力特性等全过程施工监测、监控;结构索力应力监测与计算;施工临时设施监测;主桥桥梁静载、动载试验检测,配合竣工验收质量检验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从签订合同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在收到委托人的指令后,7个日历天提交监控(或检测)工作方案,10个日历天内进场并做好开展监控(或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按照规定分阶段提交监控(或检测)报告(根据本合同 段内需检测的工作内容按阶段及委托人指令分批次进场)。监控(或检测)工作完成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监控(或检测)报告及有关附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
4.声明函
5.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5)关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 有效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或公路工程桥隧专项检测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能力表含有"桥梁结构"),且同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具备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资格证书 ;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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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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