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110kV变电站勘察设计一体化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HDTDZ084/16-SJ-010 )
一、 招标条件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110kV变电站勘察设计一体化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项目资本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英格玛矿区 。
2.2项目规模: 110kV变电站 。
2.3 招标采购项目 服务期 : 100天 。
2.4 招标范围 : 变电站勘察设计、接入系统设计、设备技术规格书、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设计、施工过程的工地服务、竣工图等项目。包括因采购人调整方案或供电部门图审专家对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提出评审意见后所做修改等发生的全部设计工作内容。设计成果须取得当地供电、环评、水保等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变电站建成后保护定值计算需经哈密供电公司调度专责审核后下定值单及调度编号,并协调供电部门完成竣工与授电运行验收。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英格玛二号煤矿110kV变电站勘察设计服务(CHDTDZ084/16-SJ-0102)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英格玛二号煤矿110kV变电站勘察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电压等级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和可研设计相关类似业绩各3项,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或者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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