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公安局环博鳌公安检查站站内外环境提升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环博鳌公安检查站站内外环境提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街道美祥路上贤村 16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by2025-005
项目名称:环博鳌公安检查站站内外环境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1056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1056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环博鳌公安检查站站内外环境提升,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④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和未被列入()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响应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⑥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带有二维码的网站打印件并加盖公章;⑦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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