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铭宸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招标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H0QT25Z100063
项目名称 | 安庆铭宸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招标项目(二次)
招标人名称 | 安庆铭宸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202 5 年 3 月 3 日 9时00分
公示时间 | 202 5 年 3 月 6 日至 202 5 年 3 月 10 日 17时30分
招标人代表 | 苏振生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联合体)
投标费率 | 0.45 %
服务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息偿付结束
业绩 | 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费率 | 0.54 %
服务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息偿付结束
业绩 | 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需解锁
投标费率 | 0.56 %
服务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息偿付结束
业绩 | 详见附件
评标情况 | 详见 现场 记录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江冬青 联系电话:0556-5999 973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江冬青 ,联系电话: 0556-5999 973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 式向安庆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联系电话: 需解锁 )提出投诉 。 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