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车辆租赁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项目概况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车辆租赁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受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的委托,对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车辆租赁项目进行采购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前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L2025015
项目名称: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车辆租赁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车辆租赁采购 包一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派车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服务范围涵盖全疆境内。服务车辆:越野车、皮卡越野车(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
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如中国地质调查局下发车辆租赁公司名录,则以中国地质调查局车辆租赁公司名录为准,该租赁合同立即废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标项名称: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车辆租赁采购 包二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派车地点新 疆喀什市, 服务范围涵盖全疆境内(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服务车辆:越野车、皮卡越野车(具体以甲方需求为准)
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如中国地质调查局下发车辆租赁公司名录,则以中国地质调查局车辆租赁公司名录为准,该租赁合同立即废止。)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如中国地质调查局下发车辆租赁公司名录,则以中国地质调查局车辆租赁公司名录为准,该租赁合同立即废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5、其他资质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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