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贸学校1号宿舍楼消防和电气设备配套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工贸学校1号宿舍楼消防和电气设备配套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GC-CS-20250305
项目名称:福建工贸学校1号宿舍楼消防和电气设备配套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9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95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施工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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