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三十一团供排水运营管理维护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项目概况
第二师三十一团供排水运营管理维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9日 12: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LXZFCG2025-02
项目名称: 第二师三十一团供排水运营管理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46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恰拉自来水总厂至 31 团分厂至团部城镇、一连、二连、三连、四连、五连、六连、七连、八连、九连、十连居民家水龙头全程的供水服务;承包方自行收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接 31 团城镇排水服务。负责从污水提升泵房至居民入户排污管网及配套设施维护,排污费按照 0.4元/立方自行收取,自负盈亏,团不承担其他费用;承包期内如遇师市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执行。 三、承包方对恰拉自来水厂及 31 团自来水供水管网及供水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维修,保证团场城镇、连队供水区域的水质、水压合格,确保供水安全,并按照要求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水质监测。 四、承包方负责恰拉自来水总厂与 31 团分厂的重点单位视频监控传输费用。
标项名称: 第二师三十一团供排水运营管理维护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6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一、服务范围:恰拉自来水总厂至 31 团分厂至团部城镇、一连、二连、三连、四连、五连、六连、七连、八连、九连、十连居民家水龙头全程的供水服务;承包方自行收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接 31 团城镇排水服务。负责从污水提升泵房至居民入户排污管网及配套设施维护,排污费按照 0.4元/立方自行收取,自负盈亏,团不承担其他费用;承包期内如遇师市收费标准调整,按调整后执行。 三、承包方对恰拉自来水厂及 31 团自来水供水管网及供水基础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护、维修,保证团场城镇、连队供水区域的水质、水压合格,确保供水安全,并按照要求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水质监测。 四、承包方负责恰拉自来水总厂与 31 团分厂的重点单位视频监控传输费用。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②、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④、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⑤、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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