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沅江段绿环工程(EPC)招标公告
湖南
-益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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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沅江段绿环工程(EPC)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THZB-2025014)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通湖沅江段绿环工程(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78.377万元,招标人为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通湖沅江段绿环工程(EPC)项目内容包括建设生态沟渠、大寨渠及爱民闸进水渠生态护岸、3处农业尾水生态湿地净化系统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通湖沅江段绿环工程(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通湖沅江段绿环工程(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
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
有效期。
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
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独立投标人(
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回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口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1826天)投标人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189万元及以上的污染水体修复工程(含黑臭水体治理)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7 17:00附件下载
大通湖沅江段绿环工程(EPC)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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