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博物馆建筑外立面亮化提升工程
四川
广安市博物馆建筑外立面亮化提升工程
磋商邀请
拟对 广安市博物馆建筑外立面亮化提升工程 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进行采购,特 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
一、 采购项目基 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ALT-20250210号
2.采购项目名称: 广安市博物馆建筑外立面亮化提升工程
3.采购人: 广安安韵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 ****
5. 采购项目 地址: 广安市博物馆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桥头坝路66号。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采购预算: 661908.80元(不含税)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1、(详见磋商文件第 五 章)。
2、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性质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7.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
7.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7.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供应商 须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 5 年 3月11 日至 202 5 年 3 月 17 日 8:30- 12:00,下午15:00-17:30 ( 节假日除外 ) 在现场购买(广安市广安区玉兔路 160号1幢301号)。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 00元/份 ( 磋商 文件售后不退 , 磋商 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 磋商 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资质证书复印件 加盖鲜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邮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涉及))、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202 5 年 3 月 21 日 10 : 00 (北京时间) 。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磋商 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磋商 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玉兔路 160号1幢3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