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中医医院2025-2028年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5000038
二、项目名称:2025-2028年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三社1号 | 3,000,000.00元 | 泸州市中医医院2025-2028年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下浮率):2%
| 96.1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联合体成员: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07020401 | C07020401 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泸州市中医医院2025-2028年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 泸州市中医医院大山坪院区(含老年医学科)和城南院区(含监管中心)。两院区的住院、门诊、医技及辅助科室等产生的所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等 | 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等 | 服务期三年,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额时,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 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先秀 、 刘玲 、 曾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以其成交金额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按收费基准价下浮40%作为应支付的代理服务费,按收费标准下浮后计算代理
费用不足5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5000元计算;按收费标准下浮后计算代理费用超过80000元的项目,代
理费用统一按80000元计算。分包时,代理费用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执行上述计算方式的金额,各包代理费用按各包所占项
目预算比例合理分配。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下述银行名单排序不分先后。(详细要求及流程详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陈女士 (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州市中医医院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