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机关事务管理处沛县行政中心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22-XZJH-G2025-0009
项目名称: 沛县行政中心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50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000万元
采购需求:
通过实施节能技术和管理专业化节约能源一揽子解决方案,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专业能源服务公司,利用国内外最新能源及信息技术发展成果,统筹推进能源系统改造,提升沛县行政中心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能源利用高效化、清洁化、智能化、数字化,达到节能降碳的目标。采购人将按照协议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能源使用费用,并由供应商负责代缴采购人能源托管期内的电费和水费。
合同履行期限: 10年,自项目改造完成投入使用之日起至托管期限届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即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各1份;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联合体协议书(如不是联合体,无须提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专业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应当满足采购项目的全部要求,并在联合协议中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