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北幻城艺术中心项目地块五、地块六项目营销管控数字化系统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安徽
-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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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北幻城艺术中心项目地块五、地块六项字化系统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长丰北幻城艺术中心项目地块五、地块六项目营销管控数字化系统采购
1.2 项目编号: AHRBCG2025022
1.3 采购人: 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 $100%$
1.6 采购项目概况: 皖新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营销管理系统在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北幻城项目上进行的的拓展实施服务。具体包括管理咨询、营销管理系统拓展实施服务、智慧案场管理平台服务、以及满足与集团公司的数据隔离、互通和集成等相关需求。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拟选择一家单位,完成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北幻城项目营销管理系统的拓展实施服务,包含:
(1)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营销条线管理体系梳理;
(2)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营销管理系统拓展实施服务;
(3)合肥皖新北城文旅创业发展有限公司智慧案场(包括渠道管理、访客登记、移动销售系统)的软件采购、系统对接、调试及运营维护;
(4)与皖新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营销管理系统数据隔离与互通及相关集成需求。
2.2 履约期限:一年
2.3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
2.4 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无。
3.3 信誉要求: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否则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需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① 供应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在(项目归属地)市级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资格;
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③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至投标截止时间);$\textcircled{4}$ 供应商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至投标截止时间);$\textcircled{5}$ 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至投标截止时间);$\textcircled{6}$ 供应商无违约、拖欠农民工工资诉讼案件(至投标截止时间);3.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 /
3.6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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