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5年4号智联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比选公告
云南
-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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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5年4号智联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5年4号智联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项目编号:YNTTHX2025031-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5年4号智联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拟采购一批设备,含税预算金额29700.00元,其中预估增值税税率为 $13%$ 。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个标包成交单位数量1,成交份额 $.00%$ ,允许兼投但不兼中。
具体分包划分如下:
标包1: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含税预算金额29700.00元。
标包2:项目所需AI识别算法,含税预算金额36000.00元。
本次比选仅针对标包1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1.5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选取1家成交单位,成交份额 $100%$ 。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报价限价为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标包1拟采购警戒摄像机2台、4G路由器2台、太阳能控制板2个、电池2台、智能卡口控制主机3台。
2.2服务地点:昆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交付期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项目交付验收。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规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参选人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控股、管理关系:(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应答。(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应答。(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应答。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始日:应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应答截止日前一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5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参选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5 18:00附件下载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2025年4号智联设备采购项目标包1比选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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