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中小学电力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322-TSZB-G2025-0006
项目名称: 沭阳县中小学电力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926.770000万元(采购包1:300.850000万元;采购包2:312.410000万元;采购包3:313.51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1:最高限价为300.85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采购包2:最高限价为312.41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采购包3:最高限价为313.51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注: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采购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采购包,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得参与其它采购包中标候选人的推荐。评、定标顺序:依次是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采购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其采购包评审结果改变,不影响其它采购包的评审结果。
采购需求:
沭阳县中小学电力设施采购项目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