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高山杂粮加工厂房、农产品智慧立体仓储中心、农产品贸易集散中心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洛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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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高山杂粮加工厂房、农产品智慧立体仓储中心、农产品贸易集散中心建设工程)一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14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招标条件
本栾川县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高山杂粮加工厂房、农产品智慧立体仓储中心、农产品贸易集散中心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142.09万元,招标人为栾川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内容为:栾川县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主体工程、配套设施工程三部分,建设集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技术研发、农产品运营、仓储物流为一体的综合型农业产业园区,配套相关给排水,强弱电以及暖通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栾川县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高山杂粮加工厂房、农产品智慧立体仓储中心、农产品贸易集散中心建设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栾川县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高山杂粮加工厂房、农产品智慧立体仓储中心、农产品贸易集散中心建设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
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4 23:59附件下载
栾川县乡村振兴区域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高山杂粮加工厂房、农产品智慧立体仓储中心、农产品贸易集散中心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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