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5-2027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滁州市 2025-2027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sjcg202503-030
项目名称: 滁州市 2025-2027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保费每年约 52000万 元, 三年保费约 156000万元。
最高限价: 投标报价 采用 费率报价(盈余率)。投标报价费率(盈余率)最高限价为 2.5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采购需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承办服务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合同期满后采购人组织对投标人承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由医保局、财政局和医保中心共同参加),考核评估合格后,可以继续签订下一年合同;若考核评估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 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分)局发布的最新一期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且符合安徽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保险机构);
( 3)同一集团下的保险公司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投标;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 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