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QFZXJC25001
项目名称:国家移民管理局长春遣返中心公务用车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要求:车辆保险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一年后由采购人对成交人的服务进行考评,考评通过即续签第二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行业划型标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备经营相关险种保险业务的资格。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应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唯一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容应明确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投标范围),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由其总公司代交磋商保证金。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为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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