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花园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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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花园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塔河花园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1004001250179)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社会)备【2025】20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塔里木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一师阿拉尔市滨河大道东1595号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972.28平方米,主要采购电梯、家具家电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 名称 | 招标范围 供货期 (天) |
| 塔河 E66 花园 010 服务 040 设施 012 建设 501 项目 790 (EPC 010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 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 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 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 目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 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 总承 | 60 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 5、其它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证书,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交易平台启用“”的通知》、《关于办理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8 23:59附件下载
塔河花园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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