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旗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社旗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社旗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项目已由 社发改[2024]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 目招标人为社旗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社旗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项目
2.2项目编号:N4113271327000018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 划工期:90天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一标段:社旗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函;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须提供 2021、2022、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任意一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3.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5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企业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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