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洋县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洋县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楼代理部(洋县云江月酒店向东30米)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3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X-ZFCG-20250006
项目名称:洋县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洋县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6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68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8)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洋县招商引资宣传片拍摄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采购文件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违反规定的,其响应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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