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事业部2025年办公IT设备租赁项目询比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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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培训事业部2025年办公IT设备租赁项目(项目编号:ZYT-20250305-01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事业部,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 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培训事业部2025年办公IT设备租赁。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为满足员工日常办公需要,租赁相关办公IT设备。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预估金额480000元(含税),不承诺满额执行。
$1.3~\star$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设备租赁期限自订单生效起3年。
$1,4\star$ 交货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5678弄39号。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star$ 本项目设置单项最高响应限价(含税价)(见下表)。供应商任意单项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将被否决。本项目以框架协议 $\cdot^{+}$ 订单的方式进行,不承诺满额执行,报价包含了所有为完成交付项目期间所涉及的费用,包括材料费、运输费、运保费、损耗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序号 | 产品型号 | 配置 | 最高单项限价 (含税,元/台/3年) |
华为MateBook X Pro2024 款 | 屏幕尺寸:14.2英寸0LED触控原色屏 处理器:Ultra7 内存:32G 固态硬盘(SSD):1T 显卡:集显 操作系统:WIN11HOME 颜色:宣白晴蓝砚黑 维保:1年原厂+2年售后 | 13860.00 | |
2 | ThinkBook 16p-06CD | 屏幕尺寸:16英寸3.2K 处理器:I7-14650HX 内存:32G 固态硬盘(SSD):1T 显卡:RTX4060 操作系统:WIN11HOME 维保:3年 带包鼠 | 13250.00 |
3 | ThinkPad X1 Carbon 2024 | 处理器:Ultra5-125H 内存:32G 固态硬盘:512G 显卡:集显 操作系统:WIN11HOME4G版 屏幕尺寸:14寸2.8K 维保:3年 | 13750.00 |
4 | 华为擎云L540(信创) | 处理器:麒麟9006C 内存:16G 固态硬盘(SSD):1T 显卡:集显 操作系统:KOS 显示器:14寸 维保:3年 | 9998.00 |
5 | 启天M455 | 处理器:I7-12700 内存:16G 固态硬盘(SSD):1T+256G 显卡:2G独显 操作系统:WIN11HOME 显示器:23.8寸 维保:3年 | 5937.50 |
- $\star$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 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
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3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3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3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
购处理措施的;(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认证要求: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28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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