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塔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天津
天津铁塔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天津铁塔2025-2028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T-20250317-028)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标段一:采购 1家紧密型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与公司法务紧密协作,在法务人员的安排下进行合同审核、法律事务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参加商务谈判、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协助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协助处理工商事务和知识产权事务、劳动关系等法律服务;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的处理工作(含免费代理案件),如涉及需驻场处理的工作,根据采购人要求派驻驻场律师协助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二:采购 1家松散型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作为紧密型法律顾问单位的补充,在法务人员的安排下进行合同审核、法律事务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日常法律支撑服务,在紧密型法律顾问单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为公司提供指定的法律服务,包括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的处理工作(含免费代理案件)、出具律师函、参加商务谈判、协助处理工商事务和知识产权事务、劳动关系等法律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 261万元(不含税)。
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2 个标段,每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
1.7 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预估规模、标段预算、中选人数量、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估规模(万元,不含税) | 标段预算(万元,不含税) | 中选人数量 | 服务地点 |
|---|---|---|---|---|---|---|
| 1 | 标段一 | 紧密型法律顾问服务 |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50万元年(含免费代理案件5件级) , 服务期: 3年,共计150 万元 ; 2.案件代理费:8000元件级(超出免费代理案件部分)每年预估数量为35个审级,28万年(以实际委托为准) , 服务期: 3年,共计84 万元 。 | 234 | 1 | 天津市 |
| 2 | 标段二 | 松散型法律顾问服务 |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5万元年(含免费代理案件5件级) , 服务期: 3年,共计15 万元 ; 2.案件代理费:8000元件级(超出免费代理案件部分)每年预估5个审级,4万年(以实际委托为准), 服务期: 3年,共计12 万元。 | 27 | 1 | 天津市 |
审级:民事诉讼包括一审、二审、重审、再审、执行;行政诉讼包括:一审、二审、重审、再审;商事、劳动仲裁,每个案件为 1审级、执行为1审级。
本项目允许参选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 1】个。
★1 .8 本项目按标段分别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各标段最高参选限价见下表:
| 标段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不含税,元) |
|---|---|---|
| 一 | 紧密型法律顾问服务 | 500000年 |
| 案件代理费(超出免费代理案件部分) | 8000件审级 | |
| 二 | 松散型型法律顾问服务 | 50000年 |
| 案件代理费(超出免费代理案件部分) | 8000件审级 |
参选报价超过对应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1 采购范围:
标段一:采购 1家紧密型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与公司法务紧密协作,在法务人员的安排下进行合同审核、法律事务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参加商务谈判、公司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协助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协助处理工商事务和知识产权事务、劳动关系等法律服务;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的处理工作(含免费代理案件),如涉及需驻场处理的工作,根据采购人要求派驻驻场律师协助处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段二:采购 1家松散型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作为紧密型法律顾问单位的补充,在法务人员的安排下进行合同审核、法律事务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日常法律支撑服务,在紧密型法律顾问单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为公司提供指定的法律服务,包括民事诉讼、行政处罚的处理工作(含免费代理案件)、出具律师函、参加商务谈判、协助处理工商事务和知识产权事务、劳动关系等法律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 261万元(不含税)。
2 .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框架协议上限金额执行完毕时止(上述以最先到达者为准) 。
2 .3 服务地点: 天津市
2 .4 质量或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 .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资质要求: 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经律师行业主管部门 2023或2024年度考核备案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3.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6财务要求:参选人须承诺本项目为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业绩要求:
标段一:参选人须具备自 2022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法律顾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标段二:参选人须具备自 2022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承接过的法律顾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
注:( 1)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框架协议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框架协议首页、签署页、金额页、标的页);如提供框架协议,还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合同业绩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业绩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协议内的有效订单结算单累加金额为准。
( 2)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法律顾问服务(法律顾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常年法律顾问、案件代理等)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同类业绩所占金额,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 3)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 4)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 5)业绩须为参选人业绩,提供其总所或分所业绩不予认可。
3.8人员要求:
标段一:须配备 1名团队负责人,负责整体项目及团队的管理。指派4名事务律师(不含团队负责人),负责承接采购人具体委托需求;
标段二:须配备 1名团队负责人,负责整体项目及团队的管理。指派1名事务律师(不含团队负责人),负责承接采购人具体委托需求。
注:提供团队人员(含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许可证扫描件、身份证(国徽面、人像面)扫描件及参选人为其缴纳的 2024年6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列入【全国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公司】列入【法律咨询】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1本项目中选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 .1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31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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