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竣工水环保验收服务二次公开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云南
-红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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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竣工水环保验收服务【二次】
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5-022-003)
1.竞价比选采购条件
本竞价比选采购项目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峻工水环保验收服务【二次】已获批准,采购人为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蒙自机场建设指挥部,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竞价比选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竞价比选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峻工水环保验收服务【二次】。
2.2采购范围:根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水土保持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详见“第五章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2.3最高限价:72.42万元。
2.4合同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水环保验收通过,取得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备案并完成所有的档案移交工作为止。
2.5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草坝镇大郭西村。
2.6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住建部、民航局、和云南省、行业等与水环保验收有关的规定,云南机场集团下发的相关管理办法及文件,以及建设单位的要求等开展水环保验收工作。水环保验收工作合法合规,最终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云南省、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水环保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相关文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及备案。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企业业绩:
(1)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省(市)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备案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业绩(不含转包、分包业绩),须提供加盖电子章的合同签字盖章关键页扫描件、加盖电子章的验收备案表或相关能证明此项目己完成的证明材料,需体现完成时间。如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补充提供业主加盖公章或电子章的证明函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响应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业绩(不含转包、分包业绩)须提供加盖电子章的合同签字盖章关键页扫描件、加盖电子章的验收备案表或相关能证明此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需体现完成时间。如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补充提供业主加盖公章或电子章的证明函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人员要求:
(1)拟担任本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从事过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2)拟担任本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也可)并从事过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3)验收服务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及时配备足够数量的工程师开展验收工作,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
3.4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进行查询,由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2)响应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3)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响应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进行查询,响应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
3.5社保要求:本项目_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_6个月在响应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竞价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比选。
注:本项目对成交候选人公示时还将公示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公示的其他内容(如企业及人员业绩、人员资格等)。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2 23:59附件下载
红河蒙自机场建设(民用部分)项目竣工水环保验收服务二次公开竞价比选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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