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生态保护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郑州市农业生态保护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电厂路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0层2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B-20250305
项目名称:郑州市农业生态保护服务中心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郑州市农业生态保护服务中心内的物业服务工作,包括文化路74号院物业服务、民安路63号院物业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3.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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