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报》内容生产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北京
一、项目编号:11010525210200020872-XM001
二、项目名称:《朝阳报》内容生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0号(A1区)13层03-2室
中标金额:130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需解锁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0号(A1区)13层03-2室 | 91110105101791745P | 130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需解锁 | 1 | 130万元 | 130万元 | 1.保证稿件真实性、时效性、可读性;2.完成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采访任务;3.完成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朝阳报》是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推出的区委机关报,承担着完成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报道任务,主要功能是宣传朝阳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成就宣传。需解锁承担区委区政府新闻舆论工作中部分新闻产品的生产职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要求。为确保意识形态安全、高质量开展新闻舆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符合该条款规定。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薇、贾文凯、李静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3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