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望城大队2025年办公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PZCS-GK202503008
项目名称:望城大队2025年办公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880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880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望城大队2025年办公耗材采购项目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交货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3、说明:
2.3.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2.4、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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