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结果公告
辽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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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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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 需解锁 | 发布时间: | 2025-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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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07633
二 、 项目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杨浦区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98号701-4室
中标(成交)金额:238,500(元)
评审总得分:98.05(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
中标(成交)金额:285,000(元)
评审总得分:96.62(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隆新大街3号3幢平房181
中标(成交)金额:217,800(元)
评审总得分:94.49(分)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颂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县密云县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178号院1号楼5层501(2)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元)
评审总得分:86.33(分)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铁西区南七东路24号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4.2(分)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5号楼院2号楼1-14层2-4号8层819室
中标(成交)金额:190,000(元)
评审总得分:82.21(分)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供应商名称:上海元方智库公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杨浦区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23号602-37室
中标(成交)金额:189,000(元)
评审总得分:92.2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服务类
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1(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工伤保险基金-工伤预防费重点绩效评价、高校基本运行经费基础分类标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等2个项目。
服务要求:针对具体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服务时间:1.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3.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国家及行业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服务类
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2(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重点绩效评价、“辽宁优品”品牌强省和“标准强省”建设项目经费绩效重点监控等2个项目。
服务要求:针对具体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2025年度绩效重点监控、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服务时间:1.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服务标准:一、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中央基建投资重点绩效评价 1.项目类型:重点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项目)。 2.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3.2024年预算安排金额:484186万元。 4.预算安排相关政策和依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22〕910号)。 5.绩效目标:按照《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尽快分解下达,用于更新改造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城市燃气、供水、供气、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 二、“辽宁优品”品牌强省和“标准强省”建设项目经费绩效重点监控 1.项目类型:绩效重点监控 2.主管部门:省市场监管局。 3.2025年度预算安排金额:2000万元。 4.预算安排相关政策和依据: (1)《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战略。 (2)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二十)打造升级辽宁品牌。建立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开展“辽宁优品”认证。 (3)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十七)培育一批优势特色品牌。打造一批辽宁优质品牌,对首次获得“辽宁优品”品牌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 (4)辽宁省人民政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共建全面振兴新突破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快建立健全省域商标品牌培育体系,探索开展商标品牌价值评估。 (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6)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三十二)强化资金保障中明确要求:将标准化经费纳入省、市、县三级政府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标准研制及实施、推广等活动给予适当补助。 5.绩效目标: (1)培育辽宁优品品牌20个 (2)发布地方标准120项 (3)认定标准创新型企业50家 (4)辽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50项以上 (5)培育首席标准官200人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服务类
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003包)(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中央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物资储备经费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等2个项目。
服务要求:针对具体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服务时间:1.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3.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4.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服务标准:重点绩效评价:通过统筹城市内涝治理、污水提质增效、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工作,能够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生态、安全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能够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公众满意度。 成本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省级防灭火物资储备资金,用于购置扑火服、风力灭火机、高扬程灭火水泵等物资机具,并及时向省级直属队伍、机动队伍和重点防火地区进行调拨,进一步保障我省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需要,确保了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服务类
名称: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4(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地面沉降监测网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等2个项目。
服务要求:针对具体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服务时间:1.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3.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4.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一、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服务要求 1.制定重点绩效评价方案。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及相关指标说明。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评价指标框架体系下制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15个(其中成本指标不少于2个,且定量指标不少于9个)。 3.制定证据收集计划。 4.实施评价,包括:案卷研究、现场评价、面访等。其中,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总数量的30%,同时,现场评价的项目资金占比应不低于评价资金总额的50%。 5.重点评价项目对该项目2024年1月至2025年3月绩效情况进行评价。 6.通过成本核算、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成本控制、管理改进、预算安排等建议。 7.对项目原有的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完善,并提出为项目新设定的可用于申报2026年预算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8.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决策立项情况、资金投入和支出情况、项目管理和实施情况、工作流程规范情况、成本投入及产出效益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相关建议、评价指标标准体系和综合打分结论等)。 9.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二、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服务要求 1.制定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2.设计成本分析指标体系。其中,针对项目特点在成本分析指标框架体系下制定的个性指标应不少于15个。 3.制定证据收集计划。 4.实施成本效益分析,包括:案卷研究、核定成本定额及支出标准、现场调研、全面面访等。其中,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比例应不低于项目总数量的30%,同时,现场评价的项目资金占比应不低于评价资金总额的50%。 5.采取成本核算、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综合分析并形成结论,提出成本标准、支出定额、预算安排、机制完善等建议。 6.撰写并提交成本效益分析报告。 7.建立完整项目档案。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服务类
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项目5)(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重点绩效评价、铁路道口监护补助资金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等2个项目。
服务要求:针对具体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服务时间:满足采购人服务时间的要求。 1.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3.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4.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标准的要求 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服务类
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促消费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辽控集团资本金注入项目重点绩效评价等2个项目。
服务要求:针对具体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服务时间:1.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3.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4.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服务类
名称:2025 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 1(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2022-2024年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修缮经费重点绩效评价等2个项目。
服务要求:针对具体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一般公共预算)、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所涉领域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
服务时间:1.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2.绩效重点监控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3.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前。 4.深化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管理项目:提交报告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前。
服务标准:验收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金莲、王红霞、丁悦、栗爱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577.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275.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67.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0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50.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2025年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服务采购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金额*1.5%收取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3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